冷卻水循環占比
這項計算器把申報的循環冷卻水量,表示成循環水加補充水總量的占比。兩項輸入若描述同一系統、同一單位與同一期間,結果可供內部水量平衡看板使用。它不會量測設備效率、濃縮倍數、蒸發、排放、漏水、熱移除、水質或法規符合性。
方法與公式
目前實作採用下式。
占比 = 循環水量 ÷ (循環水量 + 補充水量) × 100%
兩項輸入都不能小於零,而且總和必須大於零。單位可使用立方公尺、在已接受密度慣例下的公噸、加侖或其他體積單位,但兩項必須一致。比值無因次,因此相同單位會相消。
本頁依既定定義把結果稱為循環占比。名稱相近的水回用率、再循環率、濃縮倍數、取水量及耗水量指標,可能使用不同系統邊界與公式。
完整算例
假設已界定的冷卻系統,在同一統計期間記錄 950 m³ 循環流量和 50 m³ 補充水量。
950 ÷ (950 + 50) × 100% = 95%
這表示兩項輸入總量中,循環流量數字占 95%。它不能證明設施只消耗取水量的 5%、相對基準節水 95%,或已符合任何法律門檻。
結果如何解讀
只有量測與會計慣例保持一致時,結果才適合跨期間比較。高百分比可能代表循環流量相對補充水較大,但無法單獨判定蒸發、飄水、排放、漏水、化學處理、熱傳表現或淡水總取用量是否合理。
若目標是追蹤節水,應同時記錄補充水與排放的絕對量。百分比上升時,總用水量仍可能增加。
量測與法規限制
- 循環水與補充水必須涵蓋相同系統邊界及相同申報期間。把每小時循環流率和每月補充體積放入同一公式,結果沒有可比意義。
- 流量計校正、估算方法、旁通流、多重迴路、儲水變化及未計量損失,都可能明顯改變數值。
- 循環水為正且補充水為零時,算術結果是 100%。精確零值應先查核量測與系統狀態,不能直接解讀成完全無損失。
- 本工具沒有內建產業門檻。實際設施與所在地適用的許可、標準、申報定義及水質要求,都要另行確認。
資料來源
編輯紀錄
本文由 SoupCalc 編輯團隊撰寫並核對公式。零值處理、量測邊界、95% 算例、來源範圍及舊版未經證實的產業門檻已依目前實作檢查。最後複核日期為 2026 年 8 月 11 日。在全部核准語言版本通過審核前,本頁不會開放索引或廣告。